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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 探索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等项目 稳步推进氢燃料电池试点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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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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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元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

大力发展新能源。依托风、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加快推进剑阁县33万千瓦、昭化区30万千瓦风电场等项目,储备后续风电资源,加快苍溪县、旺苍县等地风能资源开发。积极探索推广风电与其它分布式能源相结合的互补开发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推进宝珠寺、亭子口水风光互补开发,实施再造“亭子口-宝珠寺”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加快推进旺苍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加快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开展地热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探索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加氢综合能源站等项目实施,推动氢能技术在储运、加注、应用等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200万千瓦。到2030年,全市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左右。

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严格项目准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制氢、天然气制乙炔等精细化工产业,完善延长煤焦化产业链条,发展降解生物塑料等新材料产品,推动煤化工与天然气化工耦合发展,积极发展钒、石墨等化工新材料产业,开发优质耐用可循环的绿色石化产品。

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服务车辆基本实现电动化。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和船舶,积极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稳步推进换电模式和氢燃料电池在重型货运车辆、营运大客车领域的试点应用。推进物流园区内车辆装备电动化更新改造,到2030年基本实现电动化。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探索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评估检测和跟踪报告制度。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等资源,提高利用效率。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城乡公共充(换)电网布局,积极建设城际充(换)电网络,逐步形成以集中式充电站为依托、分散式充电桩为载体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鼓励民营、国有企业投资相关设施建设运营。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引导加氢站与加气(注)站、加油站合建,推动已建加油站拓展加氢、加气(注)功能。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到2025年基本完成集装箱船、多用途船等受电设施改造,实现快充站(换电站)和专用车位覆盖80%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50%的公路客运枢纽站。到2030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广元机场内车辆装备等全面实现电气化。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企业在节能降碳、新能源技术和绿色技术领域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制定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技术攻关路线图,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整合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研发中心。支持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中试公共设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职业院校加强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校企联合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引进培养低碳领域高端人才及团队。到2025年,新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1个。

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广。围绕低碳、零碳、负碳等领域,谋划布局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科技项目。围绕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生物质燃料替代、零碳综合供能、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加大技术应用推广力度。开展环保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新产品推广试点示范,实施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应用,以打造完善的氢能产业生态为导向,统筹推进氢能安全生产和“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加大绿色技术国际合作力度,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深化绿色金融跨区域、跨部门合作,与有关各方共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健全法规规章标准。全面清理现行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适时修订、废止一批政府规章。推动完善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法规规章制度。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全面落实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落实氢能“制储输用”标准体系。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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